(一)負責全縣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縣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擬訂并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全縣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
(三)協助上級部門開展反壟斷統一執法調查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系統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全縣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縣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五)負責全縣宏觀質量管理。擬訂并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重大質量事故調查,按照規定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六)負責全縣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全縣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和縣級監督抽查工作。建立并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導全縣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七)負責全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全縣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生產、進口、銷售環節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八)負責全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全縣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全縣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全縣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靈丘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九)負責全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惠排查治理機制并組織實施,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全縣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全縣特殊食品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全縣食鹽生產經營質量安全監管和食鹽專營工作。負責酒類商品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統一管理全縣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監督管理全縣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范、監督全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全縣標準化工作。推動全縣新型標準體系建設。監督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含標準樣品)的貫徹實施。依法監督管理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工作。推動和國際對標采標相關工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管理全縣商品條碼工作。
(十二)負責統管理,監督和協調全縣認證認可、檢驗檢測工作。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范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全縣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三)負責全縣知識產權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加強知識產權強縣建設、理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發展規劃和制度措施。推動全縣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督全縣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促進知識產權運用。負責全縣專利技術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檢查和處罰;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和化妝品經營質量的檢查和處罰;負責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并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十五)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
(十六)指導、協調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系統開展非公經濟組織黨建工作。
(十七)指導鄉(鎮)市場監督管理所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十八)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組織實施政府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提高我縣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縣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證照分離”改革,促進優化營商環境。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范系統性風險,讓人民群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全縣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互聯網+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知識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管企業和辦事群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與縣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h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縣公安機關,縣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并依法做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縣公安機關依法提請縣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做出檢驗、鑒定、認定等協助的,縣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與縣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1)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含水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2)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3)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和職責范圍內的農藥、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4)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的有關職責分工??h衛生健康和體育局負責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會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h衛生健康和體育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通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采取措施??h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會同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縣商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h商務局負責與經貿相關的知識產權對外談判、合作磋商和立場協調等工作。
5.與縣文化和旅游局的有關職責分工。有關著作權管理工作,按照國家和省關于版權管理職能的規定分工執行。
6.與縣林業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林業局負責陸生野生動物及兩棲類野生動物(有特別規定的除外)林產品(含水果)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h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的陸生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林產品(含水果)進行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縣林業局給予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