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構編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干部人事政策法規。承擔機關、直屬單位和派出機構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負責自然資源管理體制改革相關工作。組織編制全縣自然資源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自然資源領域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負責本部門政務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本部門具有審批性質行政職權事項的受理、辦理或牽頭組織聯審聯辦工作,指導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自然資源領域相關技術標準、規程規范。貫徹、執行檔案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檔案管理規章制度,負責檔案收集、整理、分類、鑒定、保管工作,確保土地、礦產、規劃、測繪等各類檔案的完整、安全。組織開展全縣自然資源法治建設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和資金運行管理工作。負責人:王向軍,聯系電話:13935265070。
(二)測繪股:負責全縣國土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民用測繪航空攝影。負責全縣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地圖管理,審查向社會公開的地圖,監督互聯網地圖服務,開展國家版圖意識宣傳教育,協同擬訂界線標準樣圖。負責全縣地理信息應急保障和公共服務。指導公眾版測繪成果的加工和編制。負責人:劉春生,聯系電話:13934783996。
(三)權籍股:負責全縣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負責全縣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負責人:張波,聯系電話:18735284929。
(四)地環地質勘察管理股:負責統籌全縣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工作。組織實施國土空間生態修復重大工程,編制重點生態功能區修復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負責人:孫志強,聯系電話:13934757175;韓緒隆,聯系電話:18635201177。
(五)礦業權管理股:負責管理全縣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地質災害防治,承擔地質災害的調查評價、監測預警和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礦業權管理工作。負責人:廉曉路,聯系電話:15835383857。
(六)國土空間規劃股:負責建立全縣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負責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重要控制線的統籌劃定工作并監督實施。指導編制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并監督實施。貫徹落實城鄉建設規劃選址政策制度。負責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改建、擴建(翻修)的永久性和臨時性建設工程(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核定建筑性質、規模、位置、體量、體形、建筑色彩、風格及夜景效果和建筑外立面(包括屋頂)工作;負責建筑工程設計方案及用地規模在2公頃以下總平面布置規劃方案的審核;負責建筑施工圖的初審;負責提出驗線、驗收審查報告;負責組織城市街景整治規劃方案的設計、論證及審核。指導協調城市規劃區內(城市開發邊界外)鎮規劃、鄉規劃、村莊規劃的編制;審核城市規劃區內(城市開發邊界外)鎮規劃、鄉規劃、村莊規劃。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及行政區域內跨鄉(鎮)的新建、改建、擴建的永久和臨時性城市基礎設施及建筑物、構筑物配套管線的規劃審核;負責城市交通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基礎設施設計方案的規劃審核,管線規劃設計條件的提供。負責城市管網的普查及跟蹤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編制規劃區內戶外廣告設施陣地規劃、城市雕塑規劃,審核規劃區內城市雕塑公園等建設項目;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各類宣傳欄、廣告牌匾、站牌、畫廊、雕塑、燈飾、城市小品等設置的規劃管理;負責城市規劃區內經營性戶外廣告陣地使用權的拍賣工作;參與對違法設置的戶外廣告及各類宣傳欄、廣告牌匾、站牌、畫廊、雕塑、燈飾、城市小品等的認定工作。負責人:劉文杰,聯系電話:15735282949;鄧彩霞,聯系電話:15110768290。
(七)用途管制股:負責全縣土地用途管制工作。組織實施耕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政策。負責全縣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管理和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國家有關自然資源資產劃撥、有償使用、市場化配置、集體所有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健全全縣自然資源市場交易規則和交易平臺,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市場調控、市場監管、動態監測、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國有建設用地年度供應計劃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及流轉工作。貫徹落實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收益管理和資產統計等政策制度,組織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保護、使用規劃和資產負債表。負責人:杜瑋,聯系電話:19903521175;劉華玉,聯系電話:13653429407。
(八)靈丘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宣傳貫徹實施《物權法》《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以及關于不動產登記的法規、規章和政策。統一負責全縣的不動產登記工作。承擔土地、房屋林地、草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耕地、水域、灘涂)等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依法提供不動產登記查詢服務。產權交易。存量房、新建商品房網簽及網簽備案。負責人:韓尚林,聯系電話:19935226055。
(九)靈丘縣自然資源綜合事務中心:實施土地收儲、收購、前期開發整理、儲備土地臨時利用、巡查、管護工作;協助擬定土地儲備交易等相關政策和編制三年滾動計劃、年度土地儲備計劃及土地補償標準的修訂工作,承擔挖掘儲備土地資源的事務性工作;負責土地儲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專項資金收繳,撥付工作;負責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礦業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和轉讓的相關工作。負責人:張強,聯系電話:13994453653。
(十)靈丘縣規劃事務服務中心:負責為本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提供技術服務;負責為局地理信息成果數據的管理工作提供服務;負責為自然管理工作提供測繪技術服務;承擔地質環境、地質災害、地質遺跡的調查、評價、監測、預警預報和防治保護技術工作;協助礦產資源補償費征繳工作。負責人:宮民,聯系電話:13734227333。